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报到与资格审查

面试

日期

4月28日

4月28日

具体时间

09:00-11:00

14:00开始

地点

学生:网上报到

资格审查:实验四号楼303

学生:网络远程

复试小组:实验四号楼

二、复试方式: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见附件2)。

三、模拟演练时间:4月28日 09:00-11:00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4月27日22:00前提交复试所需的下列材料电子版(按以下顺序合并成1个PDF文档)到指定邮箱mitingting@gdut.edu.cn,并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复试情况登记表(填写个人信息内容)

2、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4、审查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2)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境外毕业生交验学历或学位证书)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毕业生交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大学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单位公章,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各类加分项目考生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按教育部文件规定)。

5、附加补充材料(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

(1)全国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

(2)毕业设计/论文(应届生可提交初稿,往届生提交成果)

(3)大学期间的科研成果(论文、专利等)

(4)大学期间获得的奖励(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

(5)专家推荐信

6、审查流程:

(1)考生在远程网络复试前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2)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网上心理测评

考生(含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开始的两天以前登录https://xl.psyedu.cn/gdut完成网上心理测评。(点击下载指引文件)

(三)复试考核安排(包含考核时间、方式、内容、流程等)

复试内容:分专业知识、外语和综合素质三部分。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外语和综合素质所占比重分别为30%、20%和50%。

1、专业知识(线上面试,时间3分钟,满分30分)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考生可从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的题库中随机抽选专业知识题目3次,选择并回答其中1道题目,进行现场回答,以考核考生在专业知识方面的能力。

2、外语(线上口试,时间5分钟,满分20分)

英文自我介绍及对报考专业的了解情况,主要考察听力和口语水平。

3、综合素质(线上面试,时间12分钟,满分50分)

考生准备3分钟的PPT讲解,综合介绍个人情况、学习兴趣情况、本科毕业论文、个人科技创新等内容。面试小组综合考核内容包括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专业发展潜力,以及个人素质(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兴趣、爱好和特长等的了解。

学术学位类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能力;专业学位类重点考查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4、同等学力(或其他)加试安排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成绩合格的条件下,加试2门(加试科目详见学校招生简章)且成绩合格才具有被录取资格。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程序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实行差额复试,凡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60分)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占50%的权重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得分+英语考核得分+综合素质考核得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满分´100´50%+复试成绩´50%

(二)复试成绩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于学院网页公示复试成绩及总成绩。

(三)录取原则

将根据录取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首先从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录取,其次再从专业非第一志愿报考的复试及格考生中调剂录取。总成绩并列且正好处于专业录取名额边缘的考生,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拟录取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签订相关协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2、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5、提供虚假信息。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各学院不得将不予录取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于4月30日以前将体检报告寄送至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四号楼305,尧老师收,15626479956。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米老师 办公电话:020-39322266

办公邮箱:mitingting@gdut.edu.cn

广工物理调剂咨询QQ群:684168724

八、其他

以上内容如有与学校复试工作办法不一致的,以学校发文为准;如因工作需要有所变动的,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附件:1.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

3.复试情况登记表

4.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5.诚信复试承诺书

6.心理测评指引